11月3日,长城基金公告,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华能REIT”,扩位简称“长城华能燃煤发电REIT”,交易代码:508081)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总额10亿份,上市交易份额为2.9989亿份(不含锁定份额),发售价格3.198元/份,募集资金总额31.98亿元。
不动产项目为“华能青岛项目”,位于山东青岛黄岛区,为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供热锅炉,总投资33.24亿元,2022年10月投入运营,剩余运营年限约26.5年(至2052年)。项目2026年4–12月预计可供分配金额1.84亿元,2027年为2.44亿元。项目已投保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总保额超45亿元。
战略配售份额合计7亿份(占总份额70%),其中原始权益人华能青岛热电、华能国际分别锁定1.7亿份、3.4亿份,限售期60个月,另有招商证券、太平养老、中信信托、银河证券等13家其他机构投资者,限售期12–36个月。
截至2026年10月30日,机构投资者持有占比99.88%,个人投资者仅0.12%。前十名持有人合计持有7.03亿份,占比70.3%。

本基金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约定以80%以上基金资产优先投资于以青岛热电或其关联方拥有或推荐的能源类不动产项目为投资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从而取得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其余基金资产应当依法投资于利率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AAA 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或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存续期27年,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每年不得少于1次。
长城基金强调,公司在不动产领域经验丰富,不动产投资部与公司行业研究团队和信用分析团队紧密联系,沟通分享研究成果,把握不动产领域各企业资质情况。长城基金在能源电力、城投、不动产、市政设施等不动产领域均配备专门的行业研究员,相关行业研究员超过 10 人,主要成员具有 3-10 年以上的信用研究经验。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