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华夏银行受让柳少杰持有的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昆明丰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受让后,华夏银行合计持有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批复同意华夏银行收购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其全部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并设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城支行。华夏银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做好机构、业务、系统、人员等交接工作。
华夏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城支行名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