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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行齐发公告: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4-10-12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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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家国有大行齐发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拟于2024年10月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据六大行公告披露,本次批量调整的贷款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规则为,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加点幅度高于-30BP,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目前仍有政策下限的城市,调整后的加点幅度不低于目前新发放房贷执行的利率政策加点下限。

具体调整方式及调整时间为,对于调整范围内的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无需申请,六大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对于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二套转首套”业务,客户需发起申请,按规定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或转成首套房贷款后,纳入本次批量调整;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后转换完成的,六大行将在转换完成后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官网)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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