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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扩容 “报行不一”相关行为被列入“禁令”

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 2025-04-11 1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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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5版)。“负面清单”(2025版)较上一版扩容9条,备受关注的“报行不一”相关行为被纳入“负面清单”,险企在产品设计中不得使用。

据了解,2018年,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并发布“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2018版),要求险企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查整改。自此,负面清单成了险企产品开发的对照参考,也是监管部门进行产品管理的抓手。“负面清单”(2025版)将去年新出现、常出现的产品设计争议纳入了“负面清单”。

“报行合一”是去年监管部门重点推动的“严监管”工作之一,要求保险公司向监管机构备案的产品定价假设,包含费用假设等,应与保险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所实施的保持一致,旨在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渠道费用恶性竞争等问题,缓解行业负债成本压力。

“负面清单”(2025版)新增多条“报行不一”相关表述,旨在推动保险公司严格落实“报行合一”要求。“负面清单”(2025版)明确,备案材料中未列示总预定附加费用和总可用费用水平,交费期间10年及10年以上的长期险预定附加费用率集中在首年或前两年,销售渠道同时报送“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中的多个,利润测试费用、销售费用、总可用费用高于定价费用、各种费用缺乏内在逻辑一致性等行为未来不得出现在产品开发设计中。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产品应当报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严格执行。上述“负面清单”(2025版)罗列的表述,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行为与向监管部门报送产品审批或备案材料中所使用的产品定价假设不一致,从而不符合“报行合一”要求。

一位险企业务人士介绍,目前,银保渠道和经代渠道已经在严格落实“报行合一”要求,落地成效显著。行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行业银保渠道平均佣金水平较之前降低30%,费用精细化管理程度大大提高。

今年,个险渠道“报行合一”落地备受关注。上述险企业务人士告诉记者,个险渠道“报行合一”是大势所趋。目前,部分险企已经主动在个险渠道执行“报行合一”,提前启动成本压降、优化精算假设等工作。由于各家人身险公司个险渠道基本法、队伍架构和费用政策计算的差异较大,个险渠道“报行合一”落地的影响将不同。

(编辑:李京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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