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报的增资扩股方案;同意温岭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此次增资扩股后,温岭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民泰商业银行74700万股。
此外,同意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增加注册资本489582076元人民币,由4607289266元人民币变更为5096871342元人民币。
批复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增资扩股事宜。在完成增资扩股后,按规定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提出注册资本变更申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李京硕 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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