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网商银行4467.82万股股份,受让杭州禾博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该行5673.54万股股份。受让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行1.01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4%。
批复显示,网商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该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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