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相关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绩效考核、合作业务等管理不审慎,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没合计2791.67万元,相关责任人员黄文贤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相关互联网贷款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合计112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于晓红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朱祎敏被警告。
对此,邮储银行回应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和2024年对邮储银行开展了相关检查,并于近日就有关问题下达了处罚结果。该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按照监管要求有序推动整改。同时,该行始终将监管检查和指导作为促进各项业务合规发展的契机,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执行、改进系统等措施,不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和内控管理水平提高。下一步邮储银行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向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中信百信银行回应称,近日该行收到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处罚事项源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对中信百信银行的业务监督检查,处罚涉及的业务发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该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已全面落实相关整改措施,不断强化风险内控合规建设,经营发展稳中向好。下一步,中信百信银行将继续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定践行国有数字银行普惠初心,持续为客户提供简单可信赖的数字金融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邮储银行、中信百信银行)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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