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九鼎投资发布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说明公告称,近日,有媒体对借贷宝“电子签”事项进行报道,其中部分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内容并不属实:
报道一:“借贷宝所属集团为九鼎投资…”
报道二:“借贷宝运营主体为成都借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资本为20万元,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B座32楼,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该公司所属集团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为上交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报道三:“借贷宝的背后,隐藏着包括九鼎投资等知名投资机构的身影…”
对此,九鼎投资澄清表示,借贷宝产品是成都借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借宝)旗下品牌,公司与报道中所述成都借宝、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行科技)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历史管理的基金从未参与过成都借宝和人人行科技的投资。
公司除作为软件使用用户使用过该产品的部分功能外,不存在与成都借宝、人人行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的情况。
(九鼎投资)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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