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密集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优化债务”“代理退保”等非法中介侵害消费者权益_银行_金融频道首页_财经网 - CAIJING.COM.CN
当前位置:金融频道首页 > 银行 >
 

金融机构密集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优化债务”“代理退保”等非法中介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5-03-14 17:55:59
字号: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金融机构密集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以“代理退保”“减免债务”“征信修复”等为代表的非法金融中介活动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多家银行、保险、理财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此开展风险提示。

据梳理,近期,交通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南粤银行、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华夏理财、渝农商理财等均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非法贷款中介“低息秒贷”、虚假投资理财平台“高息稳赚”、不法信用卡中介“高额办卡”等骗局,以及打着“优化债务”“代理退保”“征信修复”等旗号的非法代理维权陷阱。

专业人士指出,上述非法金融中介活动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甚至触犯法律,同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危害金融机构声誉。对此,金融机构既要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也要持续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严格业务流程,并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

警惕非法中介:高额手续费 “套路贷”陷阱

近期,交通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柳州银行、张家港农商银行、紫金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发布防范非法贷款中介的风险提示。

据了解,目前贷款市场上有一些不法中介冒充银行名义,打着“高额度”“低利率”“无门槛”等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从中骗取高额手续费。

而金融消费者掉入非法贷款中介陷阱,既会面临财产损失,还可能陷入“套路贷”。一些非法贷款中介会设置各种套路,如签订阴阳合同,隐藏高额利息、违约金等条款,消费者一旦违约,就会面临巨额赔偿。

“非法贷款中介指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低息、快速放款’为诱饵,通过伪造材料、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方式骗取借款人钱财的非法机构或个人。”宁波银行指出,为促成贷款,非法贷款中介还可能诱导客户提供虚假资料、协助客户包装资质,甚至伪造文件等,以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一般会在贷款发放前就收取各种费用,如“手续费”“保证金”“预付利息”等,还可能存在不明收费项目或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也分析道,不法贷款中介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冒充银行合作机构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协助借款人伪造贷款材料或虚构贷款用途来骗取银行贷款,并向借款人收取高额服务费等,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扰乱正常贷款秩序。个别中介机构甚至还涉嫌利用借款人信用资质骗取贷款后卷款跑路等严重违法行为。

据交通银行披露,非法贷款中介具有以下危害:骗取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泄露金融消费者信息,甚至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影响金融消费者信用记录;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损害金融机构声誉等等。

交通银行表示,因为非法贷款中介常常冒充正规金融机构或勾结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利用金融机构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对于银行的声誉会有影响。

薛洪言也补充道,不法中介伪造贷款资料骗取贷款,会直接推高银行信用风险,导致银行消费贷不良率攀升。不法中介批量炮制的“完美客户”还会干扰银行风控模型的有效性,对银行审批数据造成污染,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同时,不法中介冒充银行进行虚假宣传,还会给银行带来声誉风险,造成不必要的客诉问题。

对此,薛洪言认为,不法贷款中介的合谋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具有暴利属性,业务操作层面也有一定的隐蔽性,故而不乏机构或个人铤而走险,很难从根本上消除。

“从根治思路上看,既要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也要持续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双管齐下。同时,既要切断不法中介生存土壤,也要承认合规中介在普惠金融中的积极作用,开正门、堵偏门,持续规范中介生态,让不法中介无机可乘。”他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银行领域,除了非法贷款中介外,还有宣称“内部渠道”“高息稳赚”的非法理财中介、“快速办卡”“高额度”的非法信用卡中介,均是以不实宣传吸引消费者上钩,一旦得手便消失无踪。

浦发银行提醒金融消费者,核实金融资质,合法的金融机构应具备相关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在开展业务前,务必核实其资质真实性;警惕费用陷阱,在正规金融业务办理过程中,收费清晰透明,对于中介提前收取高额费用,且承诺不符合常理的服务结果,一定要拒绝;勿轻信高收益,金融市场遵循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原则,对于中介承诺的超高收益率且无风险的理财产品,坚决远离,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渝农商理财也建议道,大多数金融诈骗都是通过虚假APP实施,请消费者像检查食品保质期那样养成习惯:遇到年化收益超6%的项目,先到“中国理财网”查产品编码;接到贷款营销电话,立即拨打银行官方客服核实。

警惕非法代理维权:违规“倒贷” “财”“保”两空

除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各种“诱惑”吸引金融消费者上当之外,非法金融中介还会以“优化债务”“代理退保”等旗号的名义,诱导消费者踏入非法代理维权陷阱。

据了解,非法贷款中介会以帮助消费者“债务重组”“债务优化”的名义,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申请高息过桥垫资,这种行为不仅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而且可能被诱骗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而触犯法律。

晋商银行便披露到,“减免债务”一般具有以下套路:一是虚假承诺型,“黑户也能贷款”“征信污点秒修复”,警惕收取天价费用后卷款跑路,或诱导借贷人签署虚假合同导致债务扩大。

二是信息盗用型,“借你身份证办个空账户走流水”,警惕冒用身份办理网贷、信用卡,导致征信受损甚至被追讨债务。

三是过桥垫资陷阱,“帮你垫资还旧债,再贷新钱周转”,警惕垫资费高达5%-10%,新贷利率远超市场水平,最终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四是伪造材料型,“帮你伪造收入证明申请免息贷款”,警惕若被银行识破,可能面临“骗贷”刑事指控,征信记录永久留痕。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也指出,所谓“债务重组”均涉及“倒贷”,消费者若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将承担违约责任,不仅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如果配合不法中介通过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银行贷款资格,则涉嫌骗取银行贷款,可能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而在保险领域,“代理退保”则是常见非法中介乱象之一,中国人寿、前海人寿、北京人寿、新华保险、中宏保险等多家险企均发布防范不法中介“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

据了解,非法代理机构往往以“全额退保”“快速退保”的名义,怂恿亟须资金的消费者退保,从中获取高额手续费,主要针对人寿保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对金融消费者来说,实际到手的金额可能远低于预期,甚至因退保失去原有的保障,面临“财”“保”两空的风险。

中国人寿披露道,所谓“非法代理退保”,是指个人或团体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打着“可代理全额退保”的旗号,向消费者推介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这些黑中介通过冒充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缺乏,怂恿消费者退保,并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退保服务协议,牟取高额代理退保咨询费、手续费、保证金等。

新华保险揭露“代理退保”黑产的运作手段:一是网络传播,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播,传播不实言论,让消费者上钩,获取客户信息,收取服务费和尾款,让客户签署“咨询协议”;二是恶意投诉,不了解消费者需求的情况下诱导客户通过信函向监管单位投诉的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同时提供应对话术,让其达到全额退保的目的。

“‘代理退保’乱象猖獗,和金融消费者和保险公司都有一定关系。”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指出,一方面,一些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明显不足,被非法代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虚假宣传所迷惑,在对保险条款不了解的情况下,“病急乱投医”,轻信了非法代理机构的虚假宣传。另外一方面,有些非法代理机构深谙金融机构害怕投诉、息事宁人的心理,采取不正当手段,例如伪造材料等不法行为,裹挟金融消费者进行恶意投诉。

周毅钦建议道,保险公司应加强完善业务流程,严格审核退保申请,仔细核实申请人身份及相关资料,防止非法代理机构代理客户或者利用虚假材料骗取退保。

“同时,保险公司应该强化员工培训,包括对一线员工和客户专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对保险条款、退保规定的专业程度,如果金融消费者确有退保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的退保诉求,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办理。若是由于客户因误解或受误导而提出的退保,可耐心解释,帮助客户消除疑虑。”他指出。

多方联动:打击非法金融中介活动

事实上,除了金融机构就非法金融中介屡屡发布风险提示外,金融监管部门也在联合多方开展打击非法金融中介活动,并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及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警惕风险。

3月14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召开会议,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会议要求,要突出打击重点,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依法严打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

3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防范非法金融中介典型案例,揭示了非法代理退保、非法代理维权、虚假征信修复、不正当反催收、非法助贷等五种类型的非法金融中介行为,提示消费者警惕非法中介或不法行为侵害权益。

据了解,此前,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中共河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曾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表示将进一步深化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全省联动、持续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金融市场秩序。

1月14日,吉林金融监管局也发布消息称,吉林金融监管局与省人民检察院建立“代理退保”黑产联合整治机制。吉林金融监管局主动联系、登门拜访,就共同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深入交流研讨。剖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难点和堵点,邀请保险机构分享成熟做法,为案件立案提供思路。就“代理退保”黑产犯罪性质、取证标准、立案侦查充分交换意见,建立金融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代理退保”黑产联合整治机制。

另据梳理,云南金融监管局、北京金融监管局、福建金融监管局、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均于近期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防范“债务优化”“债务减免”等非法中介活动、不法贷款中介假冒银行名义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非法代理维权中介等风险。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侯海东律师分析指出,非法金融中介乱象的成因主要包括市场准入门槛缺失、信息不对称加剧欺诈空间、金融机构内控失范、消费者风险意识薄弱四方面;应对措施需从强化全链条监管完善法律追责机制提升消费者教育推动金融行业合规治理四个维度展开,构建“预防+惩治+修复”的立体化治理体系。

他表示,可以跨部门协作,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网信等部门建立线索共享平台,加强社交平台非法金融广告的识别与拦截;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对虚构资质从事非法代理退保等行为,适用合同诈骗罪,并对从业者施行禁业处罚;建立“黑中介”公示与举报机制,及时披露违法机构名单,提高社会警惕性;发展合法替代服务,鼓励银行设立“债务重组咨询室”、保险公司开通线上自助退保通道,减少消费者对非法中介的依赖。

文/钱晓睿

编辑/王欣宇 徐楠

(编辑:钱晓睿)
关键字:
分享到:
相关阅读

热门文章

要闻

编辑推荐

  • 宏观
  • 资本
  • 金融
  • 产经
  • 汽车
  • 科技
  • 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