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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李鬼”类诈骗频发 多方合力共筑用户“安全线”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5-03-14 17: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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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是开展反诈工作中的关键一环,新年以来,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联等金融机构纷纷发表声明,对市面上的冒牌App及潜藏风险发出风险提示。

具体而言,有借招商银行之名的虚假广告,声称用户扫描二维码并下载APP可参加活动领取奖品。此外,中国银联、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各自声明称,“银联会议App”“兴惠”App并非其官方旗下产品;大华银行(中国)表示,该行及旗下分支行从未在某社交平台中开设官方账号;中国印钞造币集团表示,有不法分子冒充该公司在网站及 App 中发售虚拟货币。该公司郑重声明,从未通过任何途径发售虚拟货币。

不法分子以金融机构的名义发布虚假广告、App、账号、网站,最终目的是获取用户信息、转移用户资金。实际上,金融诈骗的“花样”不止于此。分析人士指出,当前金融诈骗形式日益多样化,包括冒充官方发布虚假理财产品、假冒知名银行或支付机构推出高额回报的投资活动、伪造官方网站和APP、利用二维码植入恶意软件等。

构筑安全的金融环境,需要多方合力建设。业内人士指出,金融机构需要从技术、内控、宣传与跨部门合作等方面共同发力,保障用户信息与财产安全。从用户自身的角度出发,则需要提高警惕,注意核实信息真实性,注重保护隐私信息,避免落入所谓“高收益”“高回报”的陷阱。

“李鬼”App再度冒头  多家金融机构发布严正声明

新年以来,多家金融机构发布严正声明,与虚假App进行切割。

3月10日,招商银行在官网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网络上出现多起冒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刊登的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以“祥蛇献瑞2025”“蛇年贺岁2025”等为主题,声称从即日起,坚持每日连续签到即可领取相应礼品,点击识别广告附带二维码下载安装App,注册即可参与活动。虚假广告附带二维码并非招商银行手机银行App二维码。

对此,招商银行提示广大消费者,该行并未发布“祥蛇献瑞2025”“蛇年贺岁2025”等虚假广告,广告涉及活动内容与该行无关。请广大消费者通过招商银行官方渠道参与各项活动。同时,招商银行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虚假活动,切勿扫描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二维码下载App并输入个人敏感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后续出现相关风险或经济损失。

无独有偶,1月份,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也曾发布类似声明。声明内容显示,近期,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兴业银行名义,利用一款名为“兴惠”的APP诱导消费者申请“贷款”,从而实施诈骗。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表示,“兴惠”APP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无任何关联,其所出示的所谓“借款合同”“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客服工作证”等信息均系伪造,提醒消费者请勿通过该APP划转款项。

此外,中国银联也于近期发布严正声明,表示网络平台出现的一款名为“银联会议APP”的应用程序非中国银联产品,不法分子利用电信诈骗手段诱导用户在手机上安装该APP,存在窃取敏感信息、资金被盗等安全风险,并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诈骗,避免遭受资金损失。

多地警方披露的信息显示,多位受害人因轻信短视频平台"客服"电话,在扫描二维码下载"银联会议"App后,被要求打开屏幕共享或远程控制功能,最终银行卡内存款被远程转走。经调查,该软件图标高度模仿中国银联官方标识,实则内置木马程序,可实时监控手机操作、窃取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近期,诈骗分子又给“银联会议”穿上新马甲,变成“中银会议”“银办通”等。

监管部门还曾提示过另一项虚假金融App的诈骗套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投资理财APP,以‘扫码下载APP就能捞金’‘分享APP下载链接邀请新用户,翻倍获取投资补贴’等噱头,吸引消费者下载使用,从而实施诈骗,给广大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在去年9月发布的《关于警惕虚假投资理财APP诈骗的风险提示》中透露:“利用虚假投资理财APP实施诈骗往往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承诺稳赚不赔,投资者一旦投入资金,往往血本无归。”

云南监管局表示,此类APP在初期可能会让投资者尝到小额盈利的甜头,随后诱导投资者追加更多的资金,在投资者尝试提现时,虚假投资理财APP会设置各种障碍,如登录地址有误、账号被冒用、服务器维修等等,最终导致投资者损失全部资金,严重威胁财产安全。此类APP通常会要求投资者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以上信息一旦泄露,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金融类诈骗形式日益多元  用户需提高日常警惕性

 假借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例屡见报端,仿造假冒金融机构APP只是“冰山一角”。据悉,假借金融投资名义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几种类型: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共享屏幕”类诈骗、“AI换脸拟声”类诈骗、假冒身份类诈骗等。投资理财、债务优化、征信修复、申请贷款、快速退款、缴纳费用、优惠返利等话术都有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诱饵”,骗取隐私信息、诱导用户转账从而威胁大众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地分支机构发布的提示可以看出,在股票、期货、基金等投资理财领域,诈骗分子往往采取虚假投资信息推广、冒充专家骗取投资、诱导大额投资并拒绝提现骗取资金“三步走”的形式。

在“共享屏幕”类诈骗中,不法分子以各种理由诱导消费者下载指定的聊天软件、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并让个人开启软件的“共享屏幕”功能,“实时监控”消费者手机、电脑屏幕,“指导”消费者进行银行卡绑定、密码修改等操作,同步获取个人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从而盗取银行卡资金。

“AI换脸拟声”类诈骗中,不法分子以各种手段采集消费者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骗取亲友信任,要求转账汇款或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骗取并转移资金。

此外,不法分子假冒正规的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联系消费者,以办理贷款、理财等业务为由,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资金;甚至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或进行转账。

全联并购工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表示,借金融机构名义进行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冒充官方发布虚假理财产品、假冒知名银行或支付机构推出高额回报的投资活动、伪造官方网站和APP、利用二维码植入恶意软件等。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用户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注意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真实性、警惕高收益高回报话术、避免点击来历不明的二维码或链接等方式维护自身金融安全。

“普通消费者在进行金融活动时,需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袁帅建议:“首先,要仔细核实交易对方的身份和资质,选择持有合法金融牌照的正规机构进行交易。其次,要关注交易细节,如交易时间、地点、金额等,留意账户信息的变化,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此外,还要警惕虚假宣传和承诺,不轻易相信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机会。在进行金融交易时,务必签订正规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安光勇也表示,用户需核查信息来源,务必通过官方网站或拨打官方客服电话确认信息真实性;对承诺超高收益的产品保持高度警惕,正规金融产品通常不会承诺固定高额回报;注意检查APP及网站的域名和安全证书,避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或二维码。

“不要轻信来自不明来源的信息,尤其是那些要求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的情况”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余丰慧补充道:“此外,谨慎处理任何涉及金钱交易的请求,并考虑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换,以保护账户安全。”

余丰慧还表示,用户一旦发现自己被骗,首先应立即停止与诈骗者的任何联系,并尽快报警,同时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冻结账户。如果涉及到网络诈骗,还可以向国家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另外,保留所有相关的通信记录和交易凭证作为证据,有助于后续追回损失。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曾在《关于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提示》中提出四条建议,分别为:不盲目不轻信,不贪小利防骗局;拒绝“共享屏幕”,保护信息防泄露;转账汇款严把关,谨慎操作护财产;正规渠道保权益,遭遇诈骗速报警。

多方合力筑牢风险“护盾”  营造安全金融消费环境

近年来,反电诈成为多个部门的重点工作,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均提及 “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根据两部门统计的数据,2024年,各级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万件8.2万人,同比增长26.7%;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7.8万人,同比上升53.9%。

在反电诈过程中,金融领域是其中关键一环。2024年11月26日,公安部曾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有关情况。

《惩戒办法》中规定,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后,“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域名、IP地址等三张(个)以上,或者为上述卡、账户、账号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三张(个)以上的”等四类情形被纳入惩戒对象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杨青在会上介绍,对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单位、个人实施金融相关惩戒是联合惩戒的重要措施之一。《惩戒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实施以下措施:一是限制被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二是停止被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三是暂停为被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此外,还将有关被惩戒对象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杨青还提示:“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数字人民币钱包,不要向他人提供自己的收款码用于接收、转移来历不明的资金,也不要为他人提供网上银行U盾、动态验证码等实名核验帮助,要防范被不法分子利用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在多部门提高反电诈配合度的同时,金融机构也在持续努力铸造多重安全防线,维护用户财产与信息安全,提高消费者反诈意识与能力。从各类金融机构的做法来看,普遍做法是从内部提升技术能力、内控管理水平以及员工培训。对外加强跨部门合作,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保护工作等。

举例而言,公开信息显示,招商银行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图计算等各种科技能力,创新式研发并持续升级“天秤”智慧风控平台,“天秤”可在每天数百万笔的交易流水中精准甄别高危被骗交易。

而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金融机构纷纷在线上线下展开一系列寓教于乐、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和谐安全金融环境贡献力量。

广发银行方面介绍,今年该行重点打造线下消保快闪嘉年华、线上火炬接力两大教育宣传项目,推出广发消保“金话筒”志愿者宣讲团、“金融守护”线上展播专栏、“好照片”征集等多项特色活动。针对非法金融活动,广发银行多渠道收集、多角度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打击黑灰产的经验,并通过短视频、动画片、发布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揭示和解析各类骗局的表现形式和危害,帮助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

未来,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严峻形势,金融机构在加强反诈工作力度方面任重道远。

对此,安光勇认为可以金融机构的发力方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进行技术防护升级。引入先进的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和风控系统,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二是进行内部培训和风险监控。定期对员工进行反诈知识培训,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和快速响应机制;三是进行公众教育与信息共享。通过官网、媒体等渠道广泛普及防骗知识,提升公众的风险识别能力;四是进行跨机构协作。加强与公安、监管部门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和协同作战,共同打击诈骗活动。

袁帅也认为,金融机构在加强反诈工作力度方面可以从多个角度入手。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实施具体措施。其次,要加强科技赋能,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构建反诈系统,实现涉诈账户的精准识别、预判和锁定。此外,金融机构还应与公安机关、电信运营商等各方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共享信息资源、会商解决难题。同时,金融机构还应积极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袁帅表示。

文/王欣宇  编辑/徐楠

(编辑: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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