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11.625%股权。
本次股权变更后,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如下: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9.75%;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625%;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625%;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8%;福建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2%
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编辑:李京硕 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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