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信社深入改革的大趋势下,内蒙古拟以“统一法人”的形式组建省级农商行,并在全国范围内首度将村镇银行一并纳入组建范围。
自2021年10月,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首单”在浙江落地后,多地随之跟进。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河南省、浙江省均采取“组建联合银行”的模式进行改制,而海南省、辽宁省采用“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模式组建省级农商银行。此外,江西、贵州、湖北等地也透露出省联社改制的意向。
分析人士认为,改革之后的省联社能够增强对下属农信机构的管控能力,同时更好的防范小银行信用风险。
内蒙古拟组建省级农商行 首度纳入村镇银行
省联社深化改革近期再添实例,内蒙古拟组建省级农商行。
近期,上市公司蒙草生态公告称,公司拟将所持包头农商银行股份全部以零元退股方式退出。天眼查显示,蒙草生态是包头农商银行第九大股东,持有其3%股份。
蒙草生态在公告中透露,本公司参股的包头农商银行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该地区其他农信法人机构改革,本次包头农商银行改革由内蒙农信社及内蒙古农信法人机构及其发起设立的区内村镇银行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本次包头农商银行改革组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公告同时显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预计将在202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
据悉,今年8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农信联社在《内蒙古日报》刊登的一则公告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3家内蒙古农信法人机构及其发起设立的26家区内村镇银行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内蒙古农商银行,涉改机构的债权债务由内蒙古农商银行承继。涉改机构授权内蒙古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推进组建内蒙古农商银行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实施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等。
公开信息显示,12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召开第四届社员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农信社改革相关议案,辞免第四届理事会部分理事,部署改革化险“后半篇”重点任务。
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提名)刘丰在会上表示,圆满完成全区农信社改革最核心、最关键、最困难的股东股权处置工作,120家涉改机构“一个不少”成功完成第二次公司治理程序,标志着内蒙古农信改革迈出最坚实的一步,同时也是打造一流地方金融企业的崭新起点、重要转折,具有里程碑意义。
本次内蒙古农信改革采用的是组建省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的方式,也是全国农信社改制过程中首次将村镇银行一并纳入。
官网信息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农信社联合社2005年8月正式成立,现有法人机构93家,其中农商银行37家、农村合作银行3家、统一法人社53家,截至2023年末,全区农信系统资产规模841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672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361亿元。
多地省联社改革深入推进 “一省一策”因地施策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10月,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同意。2022年4月,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首单”正式落地,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制成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自此之后,多地拉开了省联社改革的序幕。
近年来,多个省份陆续按照“一省一策”的原则,以及 “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功能”的改革要求,加快推进省联社改革工作。目前,对于省联社的改革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改制为金融服务公司以及广东省独有的“N个一部分”改革方案。
各地主要采取的改革模式为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据不完全统计,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河南省、浙江省均采取了这种模式;而海南省、辽宁省采用“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模式,组建省级农商银行。
此外,今年也有多地透露出组建联合银行的讯息。据《湖北日报》此前消息,2024年湖北省国资国企工作会议指出,湖北省将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完成湖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组建。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中提及,推进贵州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强做优。
江西省联社曾于今年4月召开社员大会,审议了在江西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的相关议案,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和开展筹建工作。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指出,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在部分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不多或存量风险较大的省(区),这种模式有一定意义。而将省联社改制成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是相对优化的一种模式。
安永分析指出,考虑到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未来对于省联社的改革,还需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选定省联社的具体改革路径。
“不论是哪一种改革模式,改革后的省农商联合银行/省农商银行/省金融控股公司等普遍都能对下辖农信机构形成统管, ‘全省一盘棋’的管理趋势,也更有利于协调整合全省农信资源以及化解风险。”华西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姜丹在研报中指出:“而且,改革之后的省联社,不仅仅是作为行政管理机构来实施对下属农信机构人事任命、行政审批的控制,部分改革模式下的省联社对农信机构的管控能力更强。与此同时,改革之后的省联社整合、协调全省资源的能力更强,能够更好的防范小银行信用风险。”
全国农信社风险总体可控 多点发力推进机构转型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国农信机构(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共计2129家。此外,我国还有1636家村镇银行。有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农村中小银行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54.61万亿、50.66万亿。整体呈现出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中详解了农信社进深化改革的必要性。报告称,目前,全国农信社风险总体可控,但受历史性、周期性、体制性等多种因素影响,农信社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和风险,包括省级联社职能定位不清、公司治理较为薄弱、偏离“支农支小”主业等。
安永也曾分析称,省联社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管理体制与权责关系未理顺,权责利不统一;定位不清、功能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管理与服务农信机构的现实需要;辖内机构多、差异大,风险抵御能力弱,蕴藏金融稳定隐患;客户群体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运营管理成本高等。
董希淼认为,当前我国农信社改革的核心工作要围绕四方面进行:一是推进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从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向股份制以及多元化产权制度等变迁;二是理顺农信社管理体制,重点是改革省联社,强化专业化服务功能,发挥“小法人,大平台”优势;三是完善农信机构公司治理,探索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四是建立健全风险承担机制,形成全面风险管理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自我提升与转型成效初显。中国银行业协会《全国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业发展报告2024》中总结称,2023年,全国农村中小银行坚持“一省一策”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加快网点、人员、数字化转型步伐,在防范化解风险的同时,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机构改革方面,山西、河南、辽宁、四川、广西等地农合机构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新疆、四川多地成立地市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方案获批;村镇银行加速整合,近30家县域银行机构市场化退出或吸收合并解散。
在机构转型方面,一是推进网点轻型化、智能化转型,拓展服务范畴,提升服务质效。二是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转型,突出干事创业导向、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优秀干部储备。三是推进数据治理、数据融合、数字风控等数字化转型,以坚实的数据基础和丰富的数据维度打破信息孤岛,为业务提供有效的技术和数据支撑。在公司治理方面,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不断完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健全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提升股权穿透管理能力,加强股东行为监测和规范管理。
编辑/王欣宇 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