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交通银行发布公告称,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2024年底前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通银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4年11月27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300亿元,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2.11%,在第3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交通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交通银行)
(编辑:钱晓睿 王欣宇)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