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四川天府银行增资扩股方案。
批复要求,四川天府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增资扩股相关事宜。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股东资质审核;严格审查入股资金来源,确保入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对入股资格需经监管部门审查的股东,请按规定提出申请。增资扩股完成后,向四川金融监管局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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