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时任光大永明人寿四川分公司总经理李云华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时任光大永明人寿四川分公司银保业务管理部业务支持室主任、银行保险管理部副经理、银行保险管理部经理刘飞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时任光大永明人寿四川分公司综合销售渠道光大业务部经理、成都银行保险业务一部经理魏强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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