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因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个人按揭贷款;二、未尽职调查房地产开发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三、未按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四、未尽职核实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五、未尽职核实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的真实性,被合计处以230万元罚款。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李志伟、营销三部总经理黄国良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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