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5.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0.62万元。
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时任达州银行行长助理褚*斌、反洗钱监测中心经理骆*均被罚款3.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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