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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等违规行为,晋商银行及其支行被罚款195万元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4-02-06 11: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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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晋商银行太原桥头街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被罚款30万元,晋商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贷款管理不尽职,被罚款16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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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晋商银行太原桥头街支行行长助理兼零售客户经理杜毅被禁止1年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晋商银行太原龙城支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王荣、太原晋阳支行小企业金融部负责人王卫巍、太原并州支行营业部经理白文平、晋商银行原微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张晓丽、晋商银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李爱虎、晋商银行原微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石学民被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网站)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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