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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人身保险产品情况通报:15家保险公司涉及“报行合一”、产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2-05 1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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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孙诗卉 实习生 杨瑞 上海报道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人身保险产品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15家公司因产品问题被通报批评,包括中英人寿、信泰人寿、平安人寿、平安健康、德华安顾人寿、信美人寿、中意人寿、瑞华健康、横琴人寿、友邦人寿、爱心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国宝人寿、太平人寿、国联人寿等公司。

《通报》从四个方面指出部分人身保险公司存在问题,包括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产品管理不到位、精算假设不审慎、未按照产品智能检核系统要求规范报备产品等问题。

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方面,中英人寿、信泰人寿、平安人寿受到通报批评。所谓“报行合一”,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报送给监管审批或者备案的佣金费率水平与实际保持一致。

其中,中英人寿和信泰人寿报送的经代渠道终身寿险产品,在产品报备时,对费用描述出现严重的概念混乱和总量水平混乱,销售费用本应是总费用的一部分,但产品设计的销售费用率却为预定附加费用率的两倍左右;平安人寿的某款两全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销售时采用不同的利润测试费用假设,存在不严格执行报备产品的风险隐患。 

此外,平安健康、德华安顾人寿、信美人寿、中意人寿、瑞华健康、横琴人寿、友邦人寿均出现产品管理不到位,报备的产品在材料报送以及条款表述上违反“负面清单”及历次产品通报中已列明的问题。

其中,平安健康报送的某款变更备案产品,未报送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德华安顾人寿报送的某款分红型产品,未提交财务管理办法、业务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材料,且未在备案材料清单表中注明原因;信美人寿报送的3款非费改万能型产品,提交不属于此类产品应报送的费改产品信息表;中意人寿、瑞华健康、横琴人寿报送的医疗保险产品,既往症表述为合同生效之前被保险人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缺乏判断的客观依据;友邦人寿报送的3款产品,条款约定申请保险金时需提供被保险人生存证明但未明确指出生存证明的具体形式。

此外,富德生命、爱心人寿、国宝人寿、太平人寿、瑞华健康、国联人寿均存在精算假设不审慎的情况,发生率表使用或费用率设定有问题。富德生命和爱心人寿报送的某养老年金产品,采用明显偏离实际水平的预定死亡发生率缺乏定价依据;国宝人寿报送的某定期寿险产品,责任准备金评估未采用行业经验生命表数据;太平人寿报送的某款年金保险产品,平均预定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瑞华健康报送的某款疾病保险产品,现金价值假设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国联人寿报送的某银行代理渠道产品,交费期限和保险期间对应关系设置不合理。

还有公司未按照产品智能检核系统要求规范报备产品,德华安顾人寿由于报送的多款产品,条款要素表和精算报告信息表填写内容与备案材料不一致,导致多次重复报送产品,被通报批评。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被点名公司应当于2024年2月26日之前完成整改并上报,其他公司应当对照通报问题进行全面自查,立即整改,如果后续出现同类问题,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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