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中国平安发布保费收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该公司如下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493.96亿元,同比增长1.5%;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088.82亿元,同比增长7.1%;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8.66亿元;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2.2亿元,同比增长12.5%。合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6873.64亿元,同比增长4.76%。
(上交所)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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