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两则批复,批准宝马(中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顾方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港、澳、台除外)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与保险经纪有关的其他业务。
批复显示,两家公司须持批复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领取许可证,应依法经营,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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