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国平安发布保费收入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以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如下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8月31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43亿元,同比增长2.6%,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523.88亿元,同比增长8.8%,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1.31亿元,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7.87亿元,同比增长12.1%,合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5766.49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5427.48亿元增长6.25%。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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